各院系博士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为激发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追求卓越,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9号)、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等文件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校博士研究生(规定学制内、非定向)。留学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本校的研究生除外。
二、评定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2、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3、申请本奖所填科研成果(或创作实践)须为申请者在读期间(与申请奖项层次相对应)获得;在规定学习年限培养期间(且在规定日期期间)的成果均可参评,作者署名单位必须是上海戏剧学院。
4、博士研究生须提交2封同行专家推荐信(附件2),其中1封由境外高校专家撰写,该专家需对申请者的研究(或创作)领域有较深入了解,且须具有正高级职称。
三、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30000元/人。
四、名额分配
2024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4名。
五、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博士国家奖学金的评选综合考虑科研能力、学习成绩、论文工作情况、社会贡献、专家评审意见等方面。科研(创作)成果、获奖等认定参考附件5-科研(创作)成果、获奖评分细则(试行)。
六、评审组织
1.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管理本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
2.研究生部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七、评审程序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采用申报制,由博士研究生根据自己的情况和学校的评选条件提出申请。
2.院系审批汇总后提交研究生部办公室。由研究生部组织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提交材料综合审核评定。
3.研究生部名单公示。
4.上报学校审批。
5.校级层面名单公示。
八、提交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3-上海戏剧学院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表及佐证材料复印件;4-2024年度博士国家奖学金科研汇总表。
请申报的博士研究生按要求将材料1-3项电子版扫描件于2024年9月30日12:00前提交至各院系指定邮箱,纸质版9月30日12:00前提交至各院系辅导员处。
各院系汇总1-4项于2024年9月30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扫描件发至邮箱:boshijxj@126.com,纸质版10月8日14:00前提交至紫藤庐209办公室。邮件主题格式:国家奖学金汇总—博士—院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