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博士生培养和博士学位论文工作关键环节管理,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下半年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的对象
拟于2025年下半年申请博士学位且未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均须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
二、预答辩的时间
须在10月10日前通过预答辩。
三、预答辩的程序及要求
(一)成立预答辩专家组。博士生完成学位论文并经导师审阅认可后,提出预答辩申请,由二级院系统一组织预答辩工作并成立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专家组,专家组应由3-5名博士生导师或正高职称专家组成,设组长1名,组长应为教授、博士生导师。预答辩专家组应切实负责预答辩学位论文的学术评估与质量把关工作。
(二)工作流程。预答辩一般按照正式答辩的流程进行。博士生应提前将完成好的学位论文提交预答辩专家组成员审阅,并在预答辩会上重点汇报学位论文研究情况和取得的创新性成果;预答辩专家组对学位论文的规范性和创新性等进行严格审核和质量把关,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具体工作流程见附件:《博士预答辩工作指南(2025年下半年)》)
(三)结果运用。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应根据预答辩小组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同意,并提交学位论文修改详细说明后,才能进入后续学位申请程序;未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需对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完善,经导师审阅、院系同意后,可申请参加下一次的预答辩,待预答辩通过后方能进入后续博士学位申请程序。
特此通知
研究生部
2025年8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