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部发布时间:2024-05-08浏览次数:10

    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是文化和旅游部设立的部级行业人才培养专项,依据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章程,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根本问题,推动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三全育人”体制机制,大力强化院校整体的行业产业实践创新能力和职业岗位技术技能培养能力。重点围绕建设文化强国,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遵循行业人才培养规律,推进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优化类型定位,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加快构建与行业产业协同一体化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大力培育应用型、实践型、复合型、创新型文化艺术和旅游领域技术技能人才。

二、项目内容

专业研究生科研攻关计划

  支持对象为: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MFA、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TA)和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研究生(MLIS)。计划内容为: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行业产业实践应用研究能力。鼓励申报人积极参与科研攻关,加强实践应用研究,突出结果导向,注重研究成果的现实价值、实践转化应用和落地实施,通过研究带动问题解决,推动行业产业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实现科研价值向社会价值和行业价值的有机转化。

2024年计划遴选扶持不超过30个项目纳入专业研究生科研攻关计划。

对以上入选院校及个人文化和旅游部给予一定项目经费扶持。

三、申报条件

专业研究生科研攻关计划

申报专业研究生科研攻关计划的研究生须满足下列条件:

           1.申报人员须为一年级在读研究生,功底扎实,成绩突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风,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有系统完整的项目实施计划和充分配套的资源支撑保障,学校应对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学校或有关方面给予一定配套经费支持的优先考虑;

3.申报项目聚焦行业产业发展重点、难点及热点领域,具有明确的问题指向性和现实针对性,项目成果具有较好的实践应用价值。

    四、工作程序

 (一)申报与推荐

由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面向本地区符合条件的院校及研究生组织申报,加强对项目申报的统筹指导与资源对接,经评审择优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鼓励申报院校所在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作为联合申报单位。专业研究生科研攻关计划面向研究生个人组织申报选题

(二)评审与立项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建议入选项目名单,对拟入选项目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现场复核,报部批准后对入选名单进行公示,印发入选通知。   

 (三)实施与结项

      项目实施周期为18个月。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加强对项目实施的过程性指导和阶段性检查,通过审看材料、随机抽查、现场指导、项目答辩等多种方式组织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对通过结项验收的项目,由文化和旅游部出具《结项证明》,按照部级项目予以认定,并按照不超过15%的比例从中遴选优秀项目。对未通过结项验收的,责成申报单位或个人说明原因并视具体情况进行延期或撤项处理。

五、项目管理

    (一)在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设立项目工作办公室,负责协助开展项目组织申报、立项评审、过程指导、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等工作。

    (二)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所推荐的入选项目加强统筹指导。文化和旅游部对在项目实施中深度参与并取得良好成效的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等典型做法予以重点宣传。

    (三)对通过结项验收的项目出版项目成果汇编;对优秀项目予以重点宣传展示。

    (四)项目经费划拨至项目院校,专款专用,严格用于项目实施相关的交通费、食宿费、调研费、资料费、会务费等,不得用于购买任何种类的硬件设备,不得向个人发放。由院校履行监督审计责任。

    (五)所在院校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承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不侵犯第三方权益,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取消该单位或个人后续2年申报资格。在保障各方权益的基础上,文化和旅游部拥有项目成果优先使用权、传播权、出版权等相关权益。

请有意申报该项目的在读全日制一年级研究生认真填写申报书,5月17日前电子版发至研究生部邮箱sxyjsb@126.com,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研究生部311办公室。

3.2024年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申报书(专业研究生科研攻关计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