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上海戏剧学院“十五五”发展规划》和上海戏剧学院人才培养综合改革项目,鼓励研究生开展高水平校外戏剧实践展演,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演出资助管理办法》,现启动2026年度研究生演出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助范围
面向我校在读非定向硕士、博士研究生,申报分为校外戏剧节演出类、校外剧场专业演出类两类项目,须以上戏研究生团队进行展演。
校外戏剧节演出类:研究生作为核心主创参加经认定的国内、国际/境外官方戏剧节展演,宣传标注“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团队”。
校外剧场专业演出类:原创/改编剧目在校外合规专业剧场公开公演,演出场次不少于3场,学校实践基地所属剧场不在资助范围。
上述类别宣传需标注“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团队”。个人剧团项目、本校教师主创项目、商业营利类演出,不纳入项目资助范围。
二、申报条件
1、学籍正常,无违纪记录,项目开展期间为在读状态,毕业离校前完成项目可申报;剧目导向积极健康;
2、未申领校内其他同类经费,在读期间累计获得资助不超过2次,同一项目仅资助1次。
三、拟资助标准
国内戏剧节:5000—10000元/项;中国港澳台地区戏剧节:不超过12000元/项;国外戏剧节:不超过20000元/项;
校外剧场演出:5000—15000元/项。
经费专款专用,50%通过报销、50%打卡拨付,学校可根据年度预算动态调整拨付方式和资助额度。
四、申报材料与申报时间
1、《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演出资助申请表》;
2、如申报戏剧节演出类,请选择任一其中一项提交:展演邀请函/立项/参演证明;同时提交剧目资料:简介、主创名单、剧照、演出视频片段(附百度网盘链接)。材料统一整理为PDF。
有意申请资助的同学请提交上述材料发到研究生部有限sxyjsb@126.com,邮件和文件名请统一按照格式要求命名:姓名+专业年级+申请类别,1份纸质材料(签字盖章版)交至华山路校区佐临楼研究生部113室。本通知在2026年9月14日—11月15日期间内有效,逾期不再受理。
五、结项要求
研究生部根据申请材料开展资助工作,资助项目完成后两周内提交结项材料(新闻稿、剧照5—10张、宣传材料)。成果须标注“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人才培养综合改革项目”。未按期结项取消日后其他项目申报资格。
研究生部
2026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