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上海戏剧学院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细则》《上海戏剧学院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反剽窃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为了做好2026年下半年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工作,现就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毕业答辩(学位)人员范围
2027年1月拟申请毕业答辩(学位)的延期毕业博士研究生(需通过预答辩;含2025年1月至今已单独毕(结)业的博士研究生)。
二、审查答辩资格、盲审评阅
申请人应按照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且成绩合格,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培养环节。资格审查由二级院系初审、研究生部复核。
1、申请人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预答辩结果及附件材料,导师、院系审核通过。附件(签字扫描件)须包括【1-上海戏剧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2-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3-预答辩论文;4-预答辩论文修改后复审意见表(附件1)】。【10月30日前】
2、申请人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科研成果信息、论文答辩申请。【10月30日前】
提交科研成果信息操作路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科研成果管理,成果提交附件为:封面+目录+全文+封底页。
提交论文答辩申操作路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毕业—学生答辩申请。匿名送审论文格式参照:“GBT 7714—2025 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及上海戏剧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及样本及附件5-上海戏剧学院匿名送审论文要求(博士),不符合要求不予送审。
3、申请人须在10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表格需签名盖章)提交所在院系,院系汇总后于11月4日前送至佐临楼109,包括:
(1)附件2-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表;
(2)附件3-上海戏剧学院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
(3)附件4-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情况表(含AIGC声明模板)。
(4)学术成果原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国外期刊提供检索证明);
4、盲审周期一般为30天(自论文提交评审并送出之日起至论文评审意见返回当天,寒暑假及国家法定假日除外)。盲审办法参照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细则。
三、答辩
1、向院系申请答辩。盲审通过后申请人填写附件7-上海戏剧学院学术博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提交院系办公室,由所在院系组织答辩。院系提前一周将答辩信息提交研究生部进行公示。申请1月授学位的研究生须于12月31日前完成论文答辩。
2、在预定日期按照答辩程序进行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答辩秘书应事先到院系办公室领取答辩表决票。答辩通过后请所有答辩委员在提交学校留存的4本学位论文内页、学位申请书答辩专家一栏签名。
3、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整录入答辩结果。操作路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毕业—答辩结果录入(上传签字版定稿论文,且与纸质定稿论文一致,因上传版本问题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在1月10日前完成该项操作。
4、答辩秘书应将填写完整的《上海戏剧学院学术博士学位申请书》《盲审评阅意见》《毕业生登记表》、答辩表决票、4本学位论文(完整签名)等材料送交所在院系,由各院系汇总后交研究生部。
四、后续工作安排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时间:1月上旬)。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及学位授予(时间:1月中旬)。
3、档案材料的归档(时间:1月中下旬)。
4、毕业研究生在OA系统上办理离校手续,所有流程审核通过、论文等提交后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毕业典礼(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