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博士研究生: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保证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研究生《上海戏剧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我校所有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须进行论文预答辩,具体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对象
凡完成培养计划规定课程等要求,拟在我校申请博士学位者均须进行论文预答辩(含港澳台博士研究生、留学博士研究生)。
另外,以下博士研究生需再次进行预答辩:1.第一次预答辩未通过者;2.盲审异议与不通过者(复议通过者除外);3.答辩未通过者;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未通过者。
二、预答辩组织
预答辩工作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预答辩小组具体负责,预答辩小组由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或有博士学位的副高职称专家)组成。设预答辩秘书一名。
三、预答辩程序
(一)提交预答辩申请及材料。
博士研究生在3月5日前将预答辩审核表、论文定稿(电子版、纸质版3本)提交研究生部。
(二)进行论文预答辩。预答辩过程中,着重注意以下方面:
1.博士研究生介绍论文内容并重点阐述论文的创新性、关键性结论等;
2.导师全面介绍博士研究生的研究情况;
3.预答辩小组成员对预答辩学位论文提出问题,根据论文的创新性、学术水平、工作量、理论研究的立论依据、研究成果、关键性结论等做出评价,并给出详细的论文修改或者完善的意见;同时得出预答辩结论。
4.预答辩结论为两类:合格和不合格。预答辩结论为合格者,经导师同意后可以进入论文答辩程序。预答辩不合格者,必须根据预答辩小组意见,全面修改论文,经导师审阅同意后,重新进行预答辩。两次预答辩的间隔时间不少于6个月。
(三)预答辩结果登记。
预答辩结束后,博士研究生在研究生系统进行预答辩结果登记;预答辩记录表提交研究生部。
四、预答辩时间安排
拟在2022年6月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须于2022年3月15日前完成预答辩。
学位论文预答辩是切实检查博士学位论文工作、保证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请导师和学位申请人高度重视预答辩工作,如有任何疑问和困难,请及时与研究生部联系。
联系电话:62482724
E-mail:sxyjsb@126.com
研究生部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