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2016年度“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和“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2-22浏览次数:32

 各位同学:

根据团市委《关于评选2016年度“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和《关于评选2016年度“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现开展上海戏剧学院2016年度“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和“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候选人推荐评选工作。评选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及名额

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1

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候选集体1

二、评选范围

(一)2016年度“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评选范围:

    “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评选范围:本市年龄在28 周岁以下(1989 5 1 日以后出生)的共青团员。

(二)2016年度“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评选范围:

“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评选范围:40周岁以下青年占60%以上,建立时间3年以上(即20131231日以前建立)并保持相对稳定性的青年组织、青年团队。团组织不参与此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2016年度“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3、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服务上海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大局,为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近5年内一般应获得过团区委、大口团工委,委、局、公司、大专院校团委,市属单位团组织及以上荣誉(或相当于市属团组织级别单位及以上荣誉)。

(二)2016年度“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候选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服务上海“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大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及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探索作出突出贡献。

3、党团组织在集体中发挥积极作用,凝聚力、战斗力强,能围绕中心工作承担急、难、险、重、新的任务,取得突出成绩。

4、近5年内一般应获得过团区委、大口团工委,委、局、公司、大专院校团委,市属单位团组织及以上奖励。

四、评选原则和方法

(一)各院系团总支推荐工作应在党支部的领导下按照民主评选、单位组织推荐申报的程序进行推荐。如有符合条件的个人与集体,可以写申请书(包含个人/团队信息、先进事迹介绍)发送到sxyjsb@126.com,截至时间为12月26日下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