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身份证拍照的重要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25浏览次数:79

2014级新生(含研究生),办理户口迁移并已交全相关资料的同学请注意。
1、请大家自行前往静安分局拍摄身份证照片,*必须带好本人身份证穿深色有领的服装;不得戴配饰、戴眼镜,不得化浓妆及染发。
拍照地址:胶州路419号,近武定路(静安分局地下室拍身份证照片,根据门口指示牌行进)。
2、拍照完毕后领取“受理单”,并携带至万航渡路555号(北京西路万航渡路口邮局的背面),静安寺派出所提交“受理单”并完成相关事项。必须本人前往,他人无法代办!
 
拍照时间:周一至周六(国庆期间根据规定放假,请勿前往.)
上午8:30—1130
下午12:30—1630
由于静安分局和派出所,除为我校办理业务外,同时也为附近居民办理业务,所以希望我校同学体谅,耐心等待。另外,同学们要体现出上戏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排队等待时遵守秩序,不大声喧哗。
保卫处
2013-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