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纳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的重要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1-27浏览次数:11

 全体全日制研究生(硕博士):

     根据《关于本市各类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集中办理大学生参加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保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中心{2013}113号】文件精神,要求全体在籍学生全量申报。

现要求全体在籍硕博士交纳每人每年90元城镇居民医保费。我们会安排助教帮助收缴。其中13级由陈静(18301761676)负责收缴,12级由刘昱良(15026495681)负责收缴,11级由杨文(13817154118)负责收缴。请大家在下周三之前完成交纳工作。

注:全体在职(定向、委培生)硕博士(根据当年招生录取类别)因有单位的医疗保险,不做要求购买。其他同学务必全量申报。有特殊情况需要说明的同学,请于1129(本周五)下午5点前提出。过期我们将不再接受特殊情况处理。并将如实上报医疗保险交纳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