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有部分延期毕业的研究生申请学位,请于10月10日前向所在院系和研究生部提交学位论文定稿和其他材料。提交论文的要求请参考研究生提交论文和毕业流程(http://yjs.sta.edu.cn/list_3.aspx?ident=ZHXX)。
2007级及以前的博士研究生请务必于10月10日前向研究生部提交学位论文定稿,逾期将无法安排“盲审”和学位论文答辩授学位事宜。如此次不提交学位论文,将按结业办理并请于2013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成离校手续。
研究生部
2013-9-27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9-27浏览次数: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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