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上海戏剧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2-06浏览次数:53

各位硕士研究生:
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国家财政部、教育部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经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现将我校201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必须由研究生本人下载并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科研成果清单。科研成果清单中,发表的论文应逐一写清论文题目、发表刊物、发表时间,同时需提交代表作复印件(包括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2、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培养期间的科研成果均可参评,作者署名单位必须是上海戏剧学院。
3、请于12月11日上午11:30前提交纸质版材料及电子申请表格至奖学金评定特设邮箱sxjxj@yahoo.cn,邮件主题格式:国家奖学金申请——博士/硕士——姓名
4、纸质版提交材料:(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2)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表格,见附件2;(3)科研成果清单;(4)科研成果复印件;(5)论文开题报告【此项由研究生部统一打印,无需提交】;(6)成绩单【此项由研究生部统一打印,无需提交】
以上材料请提交至研究生部307郭甜老师处。
注:所有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须是在读期间获得!创新计划实践学分只核计2011.9-2012.7期间的。
我们过期不候!
 
 
                                                       研究生部    
2012.12.6
 
上海戏剧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例(试行)
 
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国家财政部、教育部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92号)和《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沪学位办〔2012〕14号)文件的精神,经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特制定我校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例(试行)。
 
一、 参评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2012级硕士生除外
 
二、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优秀;
(4) 热爱集体,品德优良,积极参加各类研究生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5)每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规定学习年限内仅能申请一次国家奖学金;
(6)申请本奖所填科研成果(创作实践)须为申请者在读期间(与申请奖项层次相对应)获得;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培养期间的科研成果均可参评,作者署名单位必须是上海戏剧学院。
(7)硕士研究生须提交1封同行专家推荐信,原则上为校外专家(校内专家不能为自己导师)。撰写推荐信的专家必须具有正高职称,对申请者的研究领域要有较深入的了解。
 
否决条件:(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评选)
1、凡受到学校各类处分及通报批评者,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有其它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者;
2、报到注册无故迟到者。无故不请假离校一周以上者;
3、本人所选全部课程有不及格者;
4、在学校组织的各类党建考核中不及格的研究生党员;
5、无故不参加研究生集体活动累计三次以上者。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测算办法
总得分=学术科研能力得分+学习成绩得分+附加分
(一)学术科研能力得分办法
艺术创作实践类别(须与专业相关的艺术实践,适用于MFA)
艺术创作实践类别
奖励标准(单位:分)
国家级
作品主创人员
8
省部级
作品主创人员
5
 
课题、学术论文类别(提供论文代表作,限报两篇,适用于MA)

课题、学术论文类别
奖励标准(单位:分)
核心期刊
(参照北大和南大)
独著
8
第一作者
6
第二作者
2
非核心期刊
独著
4
第一作者
3
第二作者
1
国家级课题
作为负责人立项
8
省市级课题
作为负责人立项
6

说明:承担课题的认定以提交相关官方书面证明材料为据。
 
(二)学习成绩得分办法
学习成绩得分=30*(所修研究生部开设公共课程的平均分)/100
 
 
 
(三)附加分

附加项目类别
奖励标准(单位:分)
承担创新计划项目
作为项目申请人承担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参与者不计入),并按期完成
2
实践学分
实践学分1.5分及以上
2
实践学分2分及以上
4
实践学分3分及以上
6

 
(四) 开题报告及论文工作情况
由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开题报告判断研究价值评定成绩
 
四、评定比例和奖额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6名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五、评定程序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采用申报制,由研究生根据自己的情况和学校的评选条件提出申请。并下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提交研究生部办公室。由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提交材料综合审核评定。
3、名单公示。
4、上报学校审批。
 
六、本办法由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上海戏剧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会会
201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