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色•中国首届青年微电影大赛”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21浏览次数:76

  这一刻你生活在何处?这一刻等你来导演!来参加微电影大赛吧,国内知名导演操刀评委,10万总奖金等你角逐。五色电影五味生活,让生活成为你最好的微剧本。
  “中国首届青年微电影大赛”2012年的年度主题是:五色。
  五色:代表8090后为主体的微博用户群;
  五色:代表着富饶而富有活力的浙江;
  五色:概括了青春生活的酸甜苦辣咸。
  人生是五彩缤纷的,青春是最绚丽的一抹;人生是动静交融的,青春是最活力的一段。热情的红,活力的绿,纯净的蓝,饱满的橙,高贵的紫。生命无时无刻不焕发迷人光彩。微电影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
  由团浙江省委、新浪浙江、新浪视频、新浪微博、浙江广电集团、浙江传媒学院主办,由浙江教育科技频道、杭州大学生创业联盟协办的五色·中国首届青年微电影大赛在2012年5月拉开帷幕。
  一、大赛主题
  大赛分红、绿、蓝、橙、紫五大颜色主题赛区。原创微电影都可参赛,片长15分钟内,不限题材与类型。
  红色赛区主题:激情、活力、行动
  绿色赛区主题:旅游、生态、健康
  蓝色赛区主题:经济、发展、社会
  紫色赛区主题:时尚、品质、艺术
  橙色赛区主题:消费、美食、生活
  二、活动时间和评选方式
  海选阶段:5月底-9月15日
  评选阶段:9月15日-9月30日(复评);10月初-10月中旬(终评)
  颁奖阶段:10月底
 

  三、参与方法:
  (1)登陆官方网站:新浪浙江“五色?中国首届青年微电影大赛”专题报名区报名。(2)登陆新浪微博:编辑#五色微电影#+一句话介绍作品+链接,发布微博即可参赛。投稿的微博帐号请绑定手机号。
  四、奖项设置
  “五色·中国首届青年微电影大赛”年度总冠军
  最佳微电影奖 奖金50000元
  五大分赛区奖项,分别为:
  红色主题赛区奖项设置
  分赛区冠军奖:1名   奖金10000元分赛区亚军奖:2名   价值3000元奖品分赛区季军奖:3名   价值1000元奖品
  绿色主题赛区奖项设置
  分赛区冠军奖:1名   奖金10000元分赛区亚军奖:2名   价值3000元奖品分赛区季军奖:3名   价值1000元奖品
  蓝色主题赛区奖项设置
  分赛区冠军奖:1名   奖金10000元分赛区亚军奖:2名   价值3000元奖品分赛区季军奖:3名   价值1000元奖品
  橙色主题赛区奖项设置
  分赛区冠军奖:1名   奖金10000元分赛区亚军奖:2名   价值3000元奖品分赛区季军奖:3名   价值1000元奖品
  紫色主题赛区奖项设置
  分赛区冠军奖:1名   奖金10000元分赛区亚军奖:2名   价值3000元奖品分赛区季军奖:3名   价值1000元奖品其他特别奖项
  (1)政府公益大奖:5名
  分赛区获奖作品有机会成为浙江省相关政府机构的公益宣传片,获得评委团特殊支持。
  (2)麻辣评论奖:
  约百名(五大分赛区每周各1名)
  奖品:新浪微博限量珍贵礼包
  五、参赛作品要求
  1.    参赛视频作品片长在15分钟之内;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所有原创作品不论作者地域均可参赛
  2.    每人仅限一部作品获奖,多部入围者从中择优角逐大奖。
  3.    投稿作品仅限于2012年5月底-9月15日投稿在“五色?中国首届青年微电影大赛”的作品。
  4.    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着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着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5.    本次活动有五大单元的比赛,参赛者报名时选择对应的单元后,即不可更改。
  6.    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7.    本次大赛不接受含有下列任何内容的作品: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内容或者教唆犯罪的;
  (8)散布违背传统道德观念、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六、版权归属:
  1、 新浪网有权对全部参赛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包括但不限于集结出版、网络视频短剧脚本改编及播放,并且展播不局限新浪平台 (例如电视台展播),作者享有署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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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本次大赛合作方享有所有获奖作品的手持阅读器终端版权使用权。
  4、 本次大赛合作方享有所有获奖作品的影视改编权及其他入围作品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影视改编权。
  5、 若作者对以上条例内容有保留,须在文章中注明,否则视同自愿认可本条例。
  “五色·中国首届青年微电影大赛”组委会
  201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