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3-19浏览次数:2195

         根据我校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专业实践基地是实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保障,也是“产学研一体化”合作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形式。

为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校艺术硕士培养的力度,强化实践基地和校外导师的培养作用,提高艺术硕士的实践能力和实践作品的艺术质量。同时为规范我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保证其健康发展、有效运行,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我校每名MFA配有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在入学后的第一年,研究生需同两位导师沟通后制定培养计划,明确第二年实践实习方向。
2、我校实践基地分为校内实践基地和校外实践基地。校内实践基地为我校演艺中心,由研究部和演艺中心共同管理。校外实践基地为研究生部和各院系共同管理。
3、MFA在外出实习前必须填写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外出实践实习申报表本表一式两份,并在第一学年结束前分别提交至研究生部和所在院系研究生部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实习。否则研究生部不予承认,并将无法获得实习学分。会直接影响到学位授予。
4、MFA实习时间为第二学年,时间不少于八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MFA外出实践前必须仔细阅读《上海戏剧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习安全须知》MFA实习需在第二学年内完成,如有提前或延长必须向研究生部和院系进行报备登记,否则将不予认定。
5、MFA在实习期间应与导师和研究生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汇报实践情况。
6、MFA在实习结束后需填写《上海戏剧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考核表》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作品光碟(含戏剧作品、戏曲作品、晚会、舞蹈作品、电视节目)或者文学剧本文本,演出海报及宣传场刊等。审核表、证明材料由院系汇总统一均交至研究生部。同时,每名MFA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实习考核表,并经由导师、院系确认后,研究生部会集中对实习情况进行相关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获得最后实习学分。
7、在实习期间,MFA每两个月需要填写实习小结,并上传至研究生学生管理系统。并经导师、院系、研究生部最后审核通过。该项纪录作为MFA报销实习补贴的依据,否则1000元现金补贴将不予补助。
8、由院系组织进行MFA实习期中和期末两次检查,并将总结情况汇总交至研究生部检查。
9、MFA在实习期间应遵守实践基地的相关规定,如发生问题及时与导师、院系和研究生部取得联系。
10、本办法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