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档
根据相关规定,拟录取非定向考生在正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前需进行调档审核。请考生收到调档函后,尽快将其交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并在规定日期(7月11日)前将档案寄达我院。
1、凡报名信息中留的通讯地址为上海的(包括本校应届毕业生),请自行前来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部领取调档函。
领取时间:2014年6月27日08:30--11:00;
领取地点:第二教学楼209室;
领取调档函时请带好考生本人的身份证件以及准考证。
2、外地考生的调档函,研究生部将于6月27日通过邮局挂号信方式寄出,地址为考生报名时留下的通信地址,请注意查收。若7月7日后仍未收到调档函,请与我院研究生部联系(021-62482724)。
二、协议书
1、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新生录取前需与报考学校签订协议。
2、请考生仔细阅读协议书(本网页下载),填写完整并亲笔签名非定向考生(一式两份)、定向考生(一式三份)。该协议书外地考生需在6月27日前寄(送)至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部(第二教学楼209室),学校盖章后返回考生一份协议。上海考生请于6月27日领取调档函时交送协议书。
3、协议书邮寄地址:上海市华山路630号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部209室(邮编:200040),请在信封上注明“2014博士协议书”字样。
协议书下载见附件 附件1:非定向协议书 附件2:定向协议书
注意:协议书中“专业”和“研究方向”两栏应按照初试报考的专业目录填写,不得随意更换名称。
三、住宿
受我院学生公寓条件所限,根据学院统筹安排,上海籍新生不安排住宿。请新生在入学前务必妥善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四、在档案寄达我院并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部将发出录取通知书。
根据相关规定,拟录取非定向考生在正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前需进行调档审核。请考生收到调档函后,尽快将其交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并在规定日期(7月11日)前将档案寄达我院。
1、凡报名信息中留的通讯地址为上海的(包括本校应届毕业生),请自行前来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部领取调档函。
领取时间:2014年6月27日08:30--11:00;
领取地点:第二教学楼209室;
领取调档函时请带好考生本人的身份证件以及准考证。
2、外地考生的调档函,研究生部将于6月27日通过邮局挂号信方式寄出,地址为考生报名时留下的通信地址,请注意查收。若7月7日后仍未收到调档函,请与我院研究生部联系(021-62482724)。
二、协议书
1、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新生录取前需与报考学校签订协议。
2、请考生仔细阅读协议书(本网页下载),填写完整并亲笔签名非定向考生(一式两份)、定向考生(一式三份)。该协议书外地考生需在6月27日前寄(送)至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部(第二教学楼209室),学校盖章后返回考生一份协议。上海考生请于6月27日领取调档函时交送协议书。
3、协议书邮寄地址:上海市华山路630号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部209室(邮编:200040),请在信封上注明“2014博士协议书”字样。
协议书下载见附件 附件1:非定向协议书 附件2:定向协议书
注意:协议书中“专业”和“研究方向”两栏应按照初试报考的专业目录填写,不得随意更换名称。
三、住宿
受我院学生公寓条件所限,根据学院统筹安排,上海籍新生不安排住宿。请新生在入学前务必妥善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四、在档案寄达我院并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部将发出录取通知书。
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部
2014年6月24日
201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