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阜阳师范学院2013年进人办法及进人计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27浏览次数: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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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一年,各单位要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理念,强化编制意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积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科研水平。根据省人社厅《关于申报2013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2〕182号)、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度新进人员招聘计划编制和报批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2〕195号)和《安徽省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考试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将2013年进人工作和进人计划安排如下。
     一、进人原则
    1.坚持在编制数或岗位空缺数内进人。各学院根据事业发展和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加强学科专业教师队伍的梯队建设,人才引进计划,一经学校审定,省教育厅和人社厅批准后不得随意变更或取消,严禁超计划或无计划进人。
    2.不断调整优化人员结构。各学院要按照不断优化师资结构的要求,优先保证重点、特色和急需发展的学科专业建设所需人员的引进,长线学科专业以及管理岗位人员引进从严控制。
    3.认真把好新进人员的学历等资格条件。新进人员原则上为具有博士学位(学历)或教授职称的人员,紧缺专业可引进具有硕士学位(学历)或副教授职称的人员(硕士必须是统招统分,且本科与硕士专业一致或相近),特殊岗位引进的本科人员采取人事代理或临时聘用。
    4.年龄要求:硕士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和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教授50周岁以下(196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进人考核
    (一)学校成立新进人员考核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科研的副校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新进人员考核信息整理、考核专家聘请、考核结果汇总,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有关任务。纪委、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为新进人员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严格按《阜阳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院人字〔2006〕11号)的有关要求,在学校下达的进人计划指标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认真考核,选拔政治素质好、专业成绩优异、身心健康的优秀人才。
    (三)教授、博士、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应聘教学科研岗位,可适时进行考核。应聘教学科研岗位的硕士研究生,每个进人指标应有3名及以上应聘者方可进行集中考核,紧缺专业教学科研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应聘者每个进人指标不得少于2人,方可进行集中考核。达不到要求的原则上取消这一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办法
    新进人员考核分为用人单位考核和学校考核。
    1.用人单位考核
    (1)根据年度进人才计划,用人单位收集筛选应聘者信息,对应聘者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提交相关学科或教研室进行初选。
    (2)提前3天在单位网站和单位张贴栏公告考核信息(包括考核对象基本情况,应聘岗位及考核方式、内容、参考书目、时间、地点等),尽可能组织应聘者集中考核。
    (3)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应聘者,应结合岗位要求设计考核方式与内容。
    (4)单位负责人应对通过专业技能考核的应聘者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学术道德考核,力求引进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5)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对考核情况进行集体研究,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形成单位考核意见,并及时将应聘人员考核情况排序推荐学校考核(推荐学校考核的人数按照本款(三)执行),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参加学校考核。
    2.学校考核
    (1)学校考核由考核办公室负责组织。随机抽取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副教授以上的专家5-7人,并安排心理学科专家、外语学科专家等参加测试或考核。纪委、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以及用人单位主要领导列席考核,不参与打分。
    (2)考核内容
    学校对应聘教学科研岗位人员的教师基本素质与课堂教学技能进行考核。包括对教学的认知和态度、专业知识的深度和广度、教学内容设计、课堂组织与管理、教学语言和教态、多媒体课件制作和使用、板书设计、教学方法的选择、双语教学意识与能力等。应聘者进行20分钟的课堂教学,5分钟的现场答辩(主要涉及教育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改革等),并于试讲开始时提交教案或多媒体课件打印稿一式五份。
    (3)考核时间
    每年2月至6月,应聘者相对集中的时段,学校视申请考核情况每两周或每月安排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周四、周五(节假日除外)进行教师基本素质、课堂教学技能试讲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由考核办公室通知,并提前三天在网上公布。
    三、相关事宜
    1. 形成学校考核意见。考核专家组进行集体商议,对应聘者形成考核意见,并将考核意见和相关材料提交考核办公室。
    2. 人事处负责审核拟聘人员的相关证件和体检结果。留学回国人员要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 审批。考核办公室结合单位考核和学校考核意见进行研究,汇总考核结果上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4.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新招聘的教学科研人员考核;对高层次人才特别是海外人才的考核考察,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尽可能简化程序。
    5.校内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人员申请转入教学科研岗位,可参照本办法进行考核。
    6.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四、引进人才待遇
    按照《阜阳师范学院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校人〔2012〕1号)执行。
    五、进人计划(见《阜阳师范学院2013年度新进人员招聘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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