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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关于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精神及要求,我校设立了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项目。按照要求,专项资金项目主要用于资助高校推动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探索和实践,鼓励和支持研究生选择高难度或具有原创性的课题作为学位论文选题;支持研究生产学研相结合的艺术实践活动;资助研究生参加国内外访学和学术活动、组织校内研究生的学术活动等。现将2013下半年创新能力培养专项项目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项目的申请人可以是研究生个人,也可以是研究生团队。一名研究生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不得交叉申请。作为项目负责人,已获上一年度创新项目资助,尚未结题的,不得再次申请。
3.申请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须提交开题报告或关联课题研究综述。
4.已申请上海市2013--2014大文科研究生学术新人培育计划项目的研究生不得重复申请。
5.资助时间不超过一年(2014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5月前结项,其他须在2013年10月前结项)。
二、项目分类
Ⅰ类,高难度学位论文培育项目。鼓励硕士研究生选择高难度的研究课题作为学位论文选题,资助研究生参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国内访学、参加学术会议等。
Ⅱ类,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鼓励硕士研究生选择创新性高、意义重大的研究课题作为学位论文选题,资助研究生参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国内访学、参加学术会议等。须提交中期检查报告。
Ⅲ类,产学研艺术实践项目。鼓励研究生开展创新性高的艺术实践作品。
Ⅳ类,科研激励项目。鼓励硕士研究生开展科研,对未申报过研究生创新计划但已发表过高质量论文者追加后期资助。视文章发表篇数、刊物级别予以资助。发表论文起止时间须为2012.12至2013.10期间内。
注:所以申报项目须与申报者所学专业方向相关。
三、申请流程及要求
1.Ⅰ类、Ⅱ类、Ⅲ类只需填写附件1《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Ⅳ类只需填写附件2“硕士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申请表。
(1)批准立项编号不用填写。
(2)务必确保申请项目类别准确,学位论文类、科研激励类、产学研艺术实践类均有不同的侧重。
(3)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相关信息应填写完整。其中一份需导师审核签字作存档,一份用于评审,无需导师审核签字。
2.研究生部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资助名单及资助额度。
3.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当留存项目开展过程中的发票,抬头为“上海戏剧学院”。
4.10月17日前将项目申报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送至研究生部公共邮箱:sxyjsb@126.com(邮件名称为“创新计划项目类别+姓名”),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研究生部209室。
附件:1、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
2、“硕士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申请表
3、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创新计划经费使用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