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2012年度)实施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6-25浏览次数:160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等文件精神,推进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拟在上海戏剧学院成立研究生实践基地。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1、实践基地由研究生部实施管理,面向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中期作品展示为主。
2、鼓励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多做实践,每个剧组须至少由5名不同专业方向的全日制MFA研究生组成,研究生部根据所申报预算审批制作、演出经费,每个剧组总演出经费为2-3万元。同时鼓励研究生争取社会资金补充创作经费。每名全日制MFA研究生只可计名列支一次。
3剧目申报时应同时提交: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其中应包括以下内容:教学目标与任务、经费与来源、预算与成本控制计划、制作流程表、指导教师意见;
4、如属向社会公演剧目,还需提供市场分析报告、演出场次及收入预测等。如有校外单位或个人参与,或利用校外团队、场地等,研究生部在审批时将优先审批此类项目,并在经费上给予优先支持。
4、所有演出必须提前二个月申报,由研究生部组织专家评审,获得审批后方可列入计划。在演出完毕后应提交实践小结和演出档案。
2012年度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底,11月底前应完成演出和经费报销。
5、本办法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