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2020年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通知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为激发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追求卓越,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0〕2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转发《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沪教委教〔2014〕19号)等文件精神和《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附件1)等文件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我校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并取得上海戏剧学院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非定向)均有资格申请。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优秀;
(4) 热爱集体,品德优良,积极参加各类研究生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5)申请本奖所填科研成果(创作实践)须为申请者在读期间获得;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培养期间的科研成果均可参评,作者署名单位必须是上海戏剧学院;
符合上述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考虑评选:
(1)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
(2)研究生学习阶段,获校级以上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或其它校级以上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否决条件:(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评选)
(1) 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凡受到学校各类处分及通报批评者,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有其它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者;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 课程考试或考查有不合格需要补考的情况;
(5) 超出基准学制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者;
(6) 报到注册无故迟到者,无故不请假离校一周以上者;
(7) 在学校组织的各类党建考核中不及格的研究生党员;
(8) 无故不参加研究生集体活动累计三次以上者。
三、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一次性发放。
四、名额分配
根据沪教委学[2020]4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中2020年上海市地方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配表内容,我校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6名。
五、评审组织
1.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管理本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
2.研究生部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3.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批,研究生部及学校公示。
六、相关材料
1. 必须由研究生本人下载并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科研成果清单。科研成果清单中,发表的论文应逐一写清论文题目、发表刊物、发表时间、字数,同时需提交代表作复印件(包括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2. 硕士研究生须提交1封同行专家推荐信,原则上为校外专家(校内专家不能为自己导师)。撰写推荐信的专家必须具有正高职称,对申请者的研究领域要有较深入的了解。
3. 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培养期间(且在2019年9月至2020年9月)的科研成果均可参评,作者署名单位必须是上海戏剧学院。
4. 请于10月14日(周三)下午5点前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申请表格至奖学金评定特设邮箱sxyjsjxj@126.com,邮件主题格式:国家奖学金申请——硕士——姓名。
5. 纸质版提交材料:(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2)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表格,见附件3;(3)科研成果清单;(4)科研成果复印件;(5)论文开题报告【此项由研究生部统一打印,无需提交】;(6)成绩单【此项由研究生部统一打印,无需提交】
注:以上材料请于10月14日(周三)下午5点前提交至研究生部307。
所有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须是在读期间获得。
七、其他注意事项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请各位同学注意时间节点,上交研究生部相关材料。
附件:
上海戏剧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