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2019年度“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部发布时间:2019-12-23浏览次数:1292

各位研究生,

  2019年度“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申报评选工作现在开始,现通知如下:

   

 根据团市委《关于评选2019年度“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现开展上海戏剧学院2019年度“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推荐评选工作。评选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及名额

“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1

二、评选范围

本市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251日以后出生)的共青团员。专职团干部不参加此评选。

三、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充满激情、富于创造、勇于担当,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5、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0430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6、在近5年内一般应获得过正处级(或相当于正处级)及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上学年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历次考试没有不及格科目,未受过任何处分。

四、评选原则和方法

(一)各院系团总支推荐工作应在所在院系党总支(支部)的领导下按照民主评选、单位组织推荐申报的程序进行推荐。

(二)校团委就各团总支推荐候选人组织评选和上报。

(三)请务必于20191225日(周三)中午12:00前将推荐个人申报表与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TA_graduate@163.com,并将纸质版表格与证明材料交至研究生部第二教学楼307。逾期作放弃处理。


 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