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部发布时间:2019-12-04浏览次数:4338

案例


我校某院系大三学生赵某,在交纳大学生基本医保时觉得自己身体很健康,不可能生病,故未交纳医保。天有不测风云,他演出突发状况住院做了手术,产生了近4万元的费用,因未交纳基本医保,无法享受2万多的医保报销 (40000-300)*60%=23820元,而只能自负费用。

曾经有一份基本医疗保险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等我失去时我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够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说四个字!!!

“我要参保!!!”


医 保 缴 纳 攻 略

各位同学:

     根据沪医保中心【2019】11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切实做好2020年度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工作,通知如下:


参保对象

在本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预科生、本科生、非在职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不含非全日制研究生、外国留学生)。请延期毕业的同学注意哦!



以下就几种特殊情况进行说明:

1. 若学生2020年因病、因事休学但未出国(境)的,应当参保;

2. 若学生2020年全年出国(境)的,可不参保,但学生2020年部分时间出国(境)的,应当参保;

3. 若学生2020年参军入伍未退役,不需参保,如2020年退役复学,则需参保。


 缴费金额、时间及方法

(一)缴费金额:

2020年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为155元/人/年。

(二)缴费时间、缴费方法:

同学请于 2019年12月9日(周一)前将155元存入建设银行学费卡,由学校进行统一代扣。


 注意事项

(一)本着“自觉自愿、自己受益”的原则,学校建议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参保。

(二)对于放弃交纳医保的同学请务必在12月6日(周五)中午12点之前到辅导员老师办公室,领取告知书并亲笔签字上交。2020年全年产生的校内外所有医疗费用均自理,望各位同学慎重。

2020年 大 学 生 居 保 待 遇


1.本市门急诊及住院待遇      



2.外省市门急诊及住院待遇(寒暑假期间)      

3.大病居保待遇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无需另行缴费即可享受大病居保待遇:在本市发生的符合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自负费用,除按照普通门急诊、住院待遇报销外,还可由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


4.关于门急诊及住院报销事宜的提醒

大学生门诊医疗实行校医务室首诊制,校外就医实行转诊制度(转诊至指定医院,华山路校区为华东医院,莲花路校区、虹桥路校区为第六人民医院,昌林路校区为仁济医院南院),未经转诊校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不能报销,急诊就近就医无需转诊;住院治疗实行结算制度,住院前需要到校医务室开具住院结算凭证,否则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医 保 问 题 问 答

01.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中国人寿商业补充保险的区别?

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提供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中国人寿商业保险是对大学生居保的补充,将对大学生居保范围外的自费及自负费用按照商保方案给予理赔。区别是: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年一付, 2020年缴费金额为155元。中国人寿商业补充保险一次性支付所有学制,100元/人/年(3年300元,4年400元)。



02.大病范围包括哪些?

(1) 重症尿毒症:血透、腹透、肾移植抗排异治疗;

(2)恶性肿瘤:化疗、内分泌特意治疗、放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药治疗;

(3)精神病治疗: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4)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



03.2020年6月毕业后还能享受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吗?

可以享受。毕业后当年没有就业,没有缴金,根据学校就诊规定就医的都可以享受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04.2019年9月入学的新生到2019年底期间是否享受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可以。

有关医保待遇问题请联系校医务室

华山路校区:张医生

电话:62498099

莲花路校区:王医生

电话:3422741


转自学工部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