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者:研究生部发布时间:2019-11-26浏览次数:43081

一、培养目标

我校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2020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约29名,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学校学科发展需要、生源情况等最终确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及相关要求,我校所有博士研究生须按规定交纳学费。

三、学制和学习方式

学制为4年,在校学习年限3-8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四、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以下简称“统考”)和“申请-考核”两种。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4年9月1 日后出生);报考定向的考生年龄不限;

4.统考考生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申请—考核”考生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正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除符合上述提到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已进修过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2)已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或正式出版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或著作,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成果奖励;

3)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达到及格线)或其他应试语种六级考试(须提供应试语种六级证书);

4)征得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同意,并经学校相关专业专家小组认可(未通过认可的考生,研究生部将在考试前电话答复);

6.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务必于2020年2月22日资格审查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8.考生报考类别有两种: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人事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类别;人事关系离开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只能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因此,该类考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订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

六、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0年2月24日—2020年3月13日。报名网址、具体要求和流程等详情,届时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部官网查看(报名前务必及时关注官网)。

2.招生目录:详见附件1。

3.提交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所有考生须按时向我校研招办寄(送)报考材料,并交纳报考费250元(邮政汇款,同等学力交纳450元)。报考材料包括:

1)《上海戏剧学院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2);

2)硕士学位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境内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硕士学位和学历证书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3)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应届生可不提供);

4)须提交2000字左右学术研究规划,应含个人学术经历、报考动机、学习计划及未来学位论文构想等;

5)身份证复印件;

6)论文、书刊或著作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原件须在面试时提交我校审核;

7)在境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8)同等学力考生不需提交硕士学位和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但须按“报考条件”中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以及学士学位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外地考生请于2020年3月13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材料通过邮局寄达我研招办(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第二教学楼209室),并在信封上写好“2020年博士报名”字样,报考费汇款单的留言栏需填写考生姓名。上海考生请于2020年3月13日当日上午9点将报考材料及报考费直接送达上海戏剧学院华山路校区第二教学楼209室。所有报考材料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录取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我校对已在网上报名,并已提交材料和交纳报考费的考生核发准考证。届时准考证不再寄发,考生于考试前凭身份证原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须携带学生证)领取准考证。

七、考核方式(各专业具体考核方式详见博士招生目录)

(一)统考:

1.考试时间:初试2020年3月28日---29日。

                复试初定于4月上旬进行。

2.考试地点:上海戏剧学院华山路校区。

3.初试科目:外国语(英语、法语二选一)、政治理论(应届毕业硕士生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免试)、业务课两门。外国语考试时间为三个半小时(含听力),其余初试科目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考试形式均为笔试,每门科目满分各100分。

4.复试科目: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含外语口试10分)。初试后约一周进行复试。

5.同等学力者将提前于3月27日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方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二)申请-考核制:

申请:

1.考生按要求填写并提交《上海戏剧学院博士研究生研修课题申请书》,一式五份(见附件3),并将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邮箱:yanjsds@163.com。附件名称为报考研究方向+考生姓名。

2.考生须提交三篇以第一作者署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仅需三篇,往届生可包含硕士毕业论文),一式五份。(以三篇为一式一份,每份按相同顺序装订)

3.考生英语六级成绩≥350分可免考英语科目,需提供成绩复印件。英语成绩未达要求的考生或不能提供成绩证明的考生统一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英语考试。

4.以上材料与报考材料请于2020年3月13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局寄达我校研招办(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第二教学楼209室),并在信封上写好“2020年博士申请-考核”字样。

考核:

1.分专业领域组成初审专家小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遴选并评分,择优确定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研究生部官网公布,招生办公室也将电话通知考生参加考核。

2.考核时间初定为4月上旬。

3.考核内容为两项: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满分10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八、录取

1.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复查,对符合标准者给予注册、取得学籍。

2.新生中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必须交验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若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及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3.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凭所在单位证明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4.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要求收取学费,学费每学年1万元。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我校不举办任何辅导班,不提供往年专业试题。

2.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学籍。

3.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4.如招生单位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则由招生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补充并公布相关办法。

5.有关研究方向及导师、成绩查询、录取安排等招生信息,将在相应时间里陆续发布于研究生部官网,请考生及时关注网页信息,如有变动,以网页最新公布信息为准。

 

学校代码:10279      学校名称:上海戏剧学院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华山路630号第二教学楼209室

邮编:200040       电话:021-62482724

网址:http://www.sta.edu.cn(进入学校首页后点击“研究生部”链接)


附录1.xlsx

附录2.doc

附录3.doc

 

 

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9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