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修订,新生见面会时间调整)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8-21浏览次数:980

1、报到时间:2012年8月30日 08:30——13:00
   报到地点:第二教学楼208室
   8月30日14:30于紫藤庐召开新生见面会(不得缺席)。
新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必须事先向研究生部请假,并提供请假申请及相关证明,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报到时需携带:
1)录取通知书;
2)本人近期一寸报名照片4张,身份证复印件2张;
3)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或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
4)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县市级以上党(团)委组织部门出具),外地党员介绍信抬头是:上海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上海市本地党员介绍信抬头是:上海戏剧学院组织部
5)上海新生不转户口关系;外省市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如需迁移,则携带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和身份证,迁入地点为上海市华山路630号上海戏剧学院。
4、凡领取录取通知书前签订过协议书的全日制MFA硕士研究生或自筹经费、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需在8月10日前将第一年的培养费用汇入随通知书一并寄出的建设银行龙卡中,我院全日制MFA硕士研究生为20,000元/年,博士研究生为人民币12,000元/年。
   接我院相关部门通知,2012新生预交教材费每人200元,多退少补,也请一并存入银行卡中。
5、凡全日制MFA、博士符合住宿条件者,请于8月30日在学生公寓开具住宿单据后,在财务处交住宿费,住宿被褥等生活用品自理,有关住宿的具体安排由学生公寓负责。
6、新生入学后,经过考核和复查,如发现有不合格的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入学的,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入学前原单位。
7、可在自愿的前提下,参加学校的医疗保险,具体详情待入学后另行通知。
                                                
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部
2012年6月26日